教育部要求,各类办学主体要优化专业定位,聚焦培养创新型、应用型、技术技能型人才,按照“聚焦特色、控制规模、保证质量”的原则设置专业。其中,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应举办“少而优、小而精”的学历继续教育;地方本科高校、成人高校等要聚焦区域产业发展规划,设置的专业要服务区域重点产业、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;职业学校要改善自身办学条件,围绕制造业重点领域、现代服务业和乡村振兴需求设置专业;继续教育设置国控专业须具备全日制国控专业设置资格,开放大学、成人高校原则上不新增设国控专业。
各类办学主体要将专业设置与招生就业联动设计,考虑学校现有的学科专业布局、在籍生数量、专业的市场需求及就业竞争力,突出人才培养的职业性、应用性和发展性。严格对照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基本要求,结合各办学主体基本办学条件指标,在统筹学历与非学历继续教育的基础上,科学测算专业设置条件,合理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。